吉州區樟山鎮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簡易程序招標
變更公告
吉州區樟山鎮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經吉安市吉州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立項批復(吉區發改投資字[2022]65號)批準招標,由吉安市吉州區樟山鎮人民政府會議決定,現就該項目進行簡易程序招標發布招標公告如下:
一、招標單位:吉安市吉州區樟山鎮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稱:吉州區樟山鎮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三、工程地點:吉安市吉州區樟山鎮
四、工程概況:本項目梳理疏通原有雨污管道約2630米,新建污水管道約2207米,新建雨污水檢查井,維護其他基礎設施等。(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五、資金來源:上級補助及自籌
六、標段劃分: 一個標段
七、工程總造價:3139018.54元。下浮系數值:0.92,招標要約價為:2887897.05元。
八、招標范圍:梳理疏通原有雨污管道約2630米,新建污水管道約2207米,新建雨污水檢查井,維護其他基礎設施等。(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九、質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100日歷天。
十一、報名資格要求: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2.擬派出的注冊建造師具有貳級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建造師證書(不含臨時執業資格)、建造師須提供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有效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施工員、質量員專業必須為市政工程專業;以上擬投入人員必須是本單位員工。
3.資格審查資料: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授權委托書原件、招標公告響應承諾書、建設工程要約價響應承諾書、擬派建造師的建造師證及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三大員(安全員、施工員、質量員)”有效崗位證書。
4.擬投入注冊建造師、安全員、施工員、質量員的有效社保證明,社保證明的時限為連續近6個月(指開標前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社保證明,因工作單位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的變更時間為準。
5.因本項目為限額以下項目,參與投標的企業應在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公布的審核合格企業。
注:以上證書證件及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的掃描件均需加蓋公章放入電子投標文件中。
十二、獲得招標公告方式:本工程采用不見面開標招標方式。凡有意參加投標的企業,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站中下載招標公告等資料,并按限額以下不見面招投標有關要求進行投標。
十三、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因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系統開標,無需現場提交原件,需將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招標公告響應承諾書、建設工程要約價響應承諾書、擬派建造師的建造師證原件及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施工員、質量員”有效崗位證書和通過安全生產考核合格人員證書(C類證),(施工員、質量員必須為市政工程專業),投標保證金轉賬憑證的原件掃描件、開標截止時間前7天內的“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截圖(經查詢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主體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活動);根據《吉安市關于進一步強化源頭治欠推進工程建設領域落實“吉薪即付”實施方案》(吉辦字〔2022〕24號)文件規定,投標企業應提供《吉安市落實“吉薪即付”工傷保險參保和無拖欠農民工工資承諾函》。未按要求提交承諾函或提供不實的,將視為無效,由投標人自行負責。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活動。以上證書證件及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的掃描件均需加蓋公章放入電子投標文件中。上述資料缺少一項或不符合本項目資格要求均按資格審查不合格處理。
十四、開標注意事項:
(1)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系統開標,投標企業不需要到場參加開標會,現場環節全部轉為不見面開標系統線上操作。
(2)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各投標人必須在不見面開標系統頁面進行在線簽到,否則無法進入后續的開標環節。如投標人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在線簽到,按自動放棄處理。
(3)各投標企業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須是投標企業本單位職工,并且能夠熟練的操作新點系統,因業務不熟悉而導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企業自行承擔。一個項目只能有一個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人在項目開標期間必須保持在線狀態。
(4)投標人對開標過程和中標結果有異議的,可將異議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掃描上傳至本項目不見面開標大廳 “開標異議文字提問”欄中。
(5)意外情況的處理:開標場所出現下列情形導致系統無法正常運行,或者無法保證交易過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時,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交易中心免責:①所涉開標項目電子服務、交易系統服務器發生故障而無法訪問網站或無法使用系統; ②所涉開標項目電子服務、交易系統的軟件或網絡數據庫出現錯誤,不能進行操作;③系統存在安全漏洞,有潛在的涉密危險;④運行服務器病毒發作導致系統無法正常運行的;⑤電力系統發生故障導致交易系統無法運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導致開標活動無法正常進行的。出現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時解決的,應由項目實施主體和交易中心及時進行協商。可以采取以下辦法處理:(一)系統或網絡故障在三小時內能排除的,項目不暫停開標,三小時內系統恢復運行后繼續實施開標。(二)系統或網絡故障在三個小時內未能排除的,項目暫停開標,并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吉安市招標投標監督網、吉州區人民政府網發布暫停通告,待系統恢復后另行通知開標。
(6)投標企業應仔細閱讀吉安不見面開標大廳-投標人操作手冊
(下載地址 http://ggzy.jian.gov.cn/zlxz/),如有疑問請聯系新點工作人員,聯系電話:400-998-0000。
十五、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
1.時間:2023年 3 月 31 日 09 時 30 分。
2.地點: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五開標廳 。
十六、評標辦法及開標程序:
(1)根據吉安市吉州區人民政府印發的《關于在工程施工招標和簽訂合同過程中明確下浮讓利事項的通知》,由建設單位現場設定讓利系數 0.92 ,根據招標控制價乘以讓利系數為中標價=【下浮讓利系數×(招標控制價或預算價-暫列金額和暫估價)+暫列金額和暫估價】。本項目招標控制價3139018.54元,下浮系數 0.92 ,招標要約價為: 2887897.05 元。
(2)網上查詢投標單位投標文件的遞交情況;查詢投標保證金到賬情況(保證金以系統到賬情況為準)及投標單位簽到情況;宣布有效投標單位家數。
(3)招標人對各投標單位進行系統隨機編號,現場采用搖號機搖號。招標人隨機抽取一家投標單位為中標候選人。再由招標人代表、招標代理查驗中標候選人的相關證件證書,如查驗不合格,再從其他投標人中隨機抽取中標候選人。
(4)現場宣布預中標單位
十七、各投標企業必須按照吉市管辦字〔2016〕1號《關于規范公職人員參與我市工程建設項目投標活動的暫行規定》執行。本規定中規定的公職人員禁止持注冊建造師證等身份參與工程建設項目的投標活動,否則,投標單位不得中標。違反本規定參與投標的注冊建造師,一經查實,監管部門可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3號),提交注冊機關撤銷其注冊證書,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紀檢監察部門依法處理。如招標公告未明確的均按吉市管辦字〔2016〕1號規定執行。
十八、隨機抽取結果經網上公示2日后,招標人向預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中標單位收到中標通知書后7日內和招標單位簽訂施工合同)。
十九、中標人應承擔合同履行期間因市場行情波動影響合同價款的風險,招標人對中標后的材料單價不作任何調整。
二十、履約保證金形式:銀行轉賬或銀行保函。履約擔保的金額:履約保證金為中標價的5%,合同履約保證金在工程驗收合格后28天返還,不計利息。
二十一、工期延誤賠償費:賠償金額為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二/日歷天;賠償費限額為合同價格的2%。
二十二、付款方式:完成工程量60%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竣工驗收后支付總工程量的60%,審計結算后支付總工程量的95%。留5%作為質量保修金,每年返還工程結算價的2.5%,二年還清 (不計息)。
二十三、參加投標的施工企業必須響應本招標公告的所有內容。
二十四、投標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人民幣伍萬伍仟元整(¥55000元整);保證金交納時間和形式:在投標截止日期前1個工作日17:00前到賬(投標截止時間有變動時,到賬時間順延)。采用銀行轉賬方式或銀行電子保函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及電子保函到賬時間須在本招標公告規定的到賬時間之前;未按上述約定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及電子保函的,招標人應當拒收,按投標人自動放棄投標處理。以轉賬方式的投標保證金及電子保函需備注【吉州區樟山鎮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若受字數限制可酌情調整,但不得省略工程名稱)字樣。
匯出賬戶要求:從投標人基本賬戶匯入以下帳戶:
開戶銀行:投標人自行從系統中選擇。
賬戶名: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號:投標人自行在系統中生成(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
友情提示:1、銀行在法定節假日不辦理公對公賬戶轉賬業務,請提前辦理。
2、不接收現金繳款單,不接受從分公司、辦事處、個人賬戶匯出的保證金。
3、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投標截止日前1個工作日17:00前,具體到賬時間以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銀行查實的到賬時間為準。
4、未按規定交納保證金(包括交納金額不足,交納形式或交納時間不符),視為無效文件。具體到賬時間以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銀行查實的到賬時間為準。
5、中標后承包人的建造師及施工現場“三大員”(施工員、質量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人員)進行押證上崗。
6、為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根據建設部、市住建局關于項目負責人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員到位到崗的相關規定,本項目招標人要求擬投入注冊建造師、專職安全員、施工員、質量員,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現一人多崗現象。以上人員若出現上述現象,按照“贛建字【2016】6號《關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7、建設單位委派專人或監理人員在施工現場對施工單位進行日常考勤,要求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每月不得少于22天在施工現場,其余三大員每月不得少于25天在施工現場。招標人將根據《吉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重點崗位管理人員電子考勤暫行辦法》(吉市建字[2020]23號)文件規定,對上述人員將進行電子考勤,形成考勤日志,項目負責人(建造師)每月不得少于 22 天在施工現場,三大員每月不得少于 25 天在施工現場。建設單位每發現項目負責人不在施工現場,按每次罰款1000元,建設單位每發現其余三大員不在施工現場,按每次罰款500元,以上罰款在合同價款結算中予以扣除。
8、工期延誤賠償費:除不可抗因素外,施工單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建設單位支付賠償費。每延誤一天賠償金額500元/日歷天;賠償費限額為合同價格的2%。當因工期延誤賠償金額達到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二時,招標人有權終止施工合同。
9、嚴格控制項目設計變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簽訂后,施工(采購、服務)單位應依法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圖完成相關任務,項目決算價不得高于中標價(合同價),超過部分由中標單位自行承擔,本工程不清標。
10、參加投標的施工企業必須響應本招標公告的所有內容。
本工程簡易程序招標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吉安市招標投標監督網發布、吉州區人民政府網。
招標單位:吉安市吉州區樟山鎮人民政府
聯系人:王先生 聯系電話:18179675806
招標代理機構:江西省安信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劉女士 聯系電話:18970666162
吉安市吉州區樟山鎮人民政府
2023年 3月 24 日